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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服务

一、总则

本规定根据国家《关于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制定。

二、三包期限

自购机之日起(以购机发票为准)。

三、三包范围

在三包期内,由于设计、制造等问题而引起的机件损坏或使用性能改变,经确认属我厂责任的予以三包。

四、三包程序限

三包程序;必须持三包凭证、合格证、购机发票到购机单位或我厂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用户一定要在维修情况纪录表上签字并注明是否满意的意见。

五、凡属下列情况不予三包

1、因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

2、因违规自行改装、拆卸、调整而造成的故障。

3、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并无法证明在三包有效期内。

4、规格型号与发票不符。

5、发生故障后,未保持损坏原状。

6、无证驾驶操作的。

7、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

8、易损件不三包(见使用说明书易损件清单)。

不属三包范围内的故障和损坏,我厂仍可以负责维修,但实行合理收费。

六、用户购机时应注意事项

1、必须向销售者索要财税部门印制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应填写用户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金额等内容,发票上销售者还必须加盖印章;

2、会同销售者打开工具箱,除清点随机工具和备件外,将三包凭证取出,请销售者填写清楚所列项目,作为三包时的依据;

发票和三包凭证是用户要求三包时必须交验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售后服务承诺:

  • 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 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 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设备如出现故障,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疆内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始检修。
  • 服务原则:产品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